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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评主管护师职称,论文发表在明年的,有效吗

来源:职称论文咨询网发布时间:2022-07-28 21:30:10

明年评主管护师职称,论文发表在明年的,有效吗

有效。 综合类的省级和国家级期刊,一般提前2个月左右准备就可以,比较好发表,省级和国家级的专刊,一般需要提前4-5个月准备,不是很好发表,核心类的期刊,至少需要提前半年以上的时间准备,难发表,只有在确认论文期刊类型才能在充裕的时间里做好最充足的准备,提高论文的发表几率。 扩展资料: 主管护师职称注意事项: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管护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您好,能问一下,你去年评定主管护师的论文是在哪个期刊上发表的啊?

评定主管护师的论文需要在正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要求有双刊号,刊物可以在广电总局查到,论文能在知网检索,符合要求的刊物好多,如果论文质量一般,可能需要缴纳版面费。

考主管护师要发表文章吗

不用的,这是资格证书,不是晋升职称的。中专+7年护师=可以报考主管护师 下载方法:在百度里输入:“中国医学资格考试网 考试题库”就可以找到。 参考资料: 中国医学资格考试主管护师题库,最新版本,与大纲结合度好,有考点、有试题、有答案、有解析,复习起来快捷、方便、重点突出、考点详尽。

主管护师进副高可以发表康复治疗方面的论文吗?

主管护师进副高可以发表康复治疗方面的论文。只要是和自己的护理工作内容相关的论文都是可以的。

报考主管护师的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中级资格考试主管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为止;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参考资料:主管护师_百度百科

在期刊上发表论文要写开题报告吗

主管护师属于中级职称,比较容易晋级,不需要写开题报告;要发表的文章按照下面格式准备就可以: 题目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等

护士的职称评定有哪些?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初级职称、护士初级职称、护师中级职称、主管护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省级期刊护理类:《全科护理》国家级、《中国临床护理》科技核心医学类期刊、《西部中医药》护理的均可。中文核心护理类:《齐鲁护理杂志》、《中华护理杂志》。一、护士晋升中级职称发表论文只要发表一篇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护理专业期刊。因为护理专业期刊不多,版面费也相对医学类普通期刊高,所以选择正规的医学期刊就可以了。比如《医学信息》《医学与法学》《健康必读》等等很多。二、主管护师晋升论文、著作条件(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五)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破格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一定的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三、副主任护师职称晋升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只适用于县或多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破格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临床护理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论文要求: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四、主任护师论文要求: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聚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破格条件论文要求: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3篇以上)。

主管护师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硕士以上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 (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鉴定。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五)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九条 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一定的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第十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主管护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请具体告诉我考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各几年,有什么要求?急求

主任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任护师须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现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独立承担专科护理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查房10次以上; (二)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工作能力; (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 (四)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并主持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五)熟练正确地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承担大、中专护理教学工作,并进行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聚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期刊投稿咨询:★QQ1: 1098270167 (上班时间:08:30-12:00 13:00-17:30 周一至周六)★QQ2: 1820140159 (此贴长期有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支持淘宝支付宝支付版面费)★垂询电话: 13971390981 (李亚老师)★投稿邮箱:1098270167@qq.com 第九条 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重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4.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3篇以上)。 请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确定。副主任护师职称晋升及评定条件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均应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己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能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在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30次以上; (二)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三)参与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的工作,开展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的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术; (四)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五)参与大、中专护理教学,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可。(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只适用于县或多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九条: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临床护理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2篇以上)。 第十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副主任护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主管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硕士以上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 (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鉴定。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五)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九条 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一定的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第十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主管护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 这个护师不是晋升的。是和护士考试一样,要参加卫生资格考试才可以取得的职称证。参加护师资格考试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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