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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如何发展生态农业保护洱海-经济职称论文发表范文

来源:职称论文咨询网发布时间:2022-06-05 21:22:55
下面文章首先探究了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发展现状,积极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需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这也是为了加快洱海保护,开启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落实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行动,从而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减量化、生态化种植,建立高效、低碳、节能的生态农业。   关键词:洱海,生态农业,大理市   一、发展现状   2017年,大理市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大理市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基本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两减”,即减少主要农作物氮、磷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化肥减施率达20%以上,农药减施率达10%以上;“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一)实施高水高肥作物种植控制工程   1、科学划定禁种区   从2017年起,将洱海海西1966米界桩外延100米、“北三江”河道两侧各100米,苍山十八溪河道两侧50米、菠萝江、白塔河、棕树河河道两侧各30米及环海东路临湖一侧范围划为大水大肥作物禁种区,由政府主导,乡镇实施,有计划、分批次地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土地流转或采取引入新型经营主体政府给予补助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禁种区内严禁种植高需水高耗肥的农作物,严禁使用化学农药、化肥。流转的土地由相关部门统一规划,主要用于建设绿地、湿地、多塘系统等,成为农业面源污染末端消纳的重要生态保护缓冲带。   2、控制大蒜种植面积   双管齐下,在禁种区内严格禁止种植大蒜,在非禁种区内引导蒜农向流域外适宜种植区域发展,同时,制定完善奖补政策,大力推行大蒜“三替代种植”,即有机肥替代化肥,缓释肥替代速溶性肥,杀虫灯、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逐步减少大蒜种植面积,降低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   (二)实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工程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品牌高效、观光休闲农业,打造洱海流域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   1、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出台完善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以环湖10个乡镇农户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奖补范围,对受让主体实行奖补,对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连片流转进行规模化生态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同时明确奖补的流转土地内禁止种植大蒜,配套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培育更多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以生态循环农业、观光休闲农业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   2、鼓励发展“三品一标”特色农产品   出台“三品一标”奖补政策,积极促进新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017年着力推进7000亩绿色食品(水稻)种植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3、大力培育和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进一步完善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植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提高奖补标准,积极整合科技、农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品牌农业、特色花卉、休闲农业,实现一产接二产连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实施水、肥、药减量化工程   1、实施化肥减量化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继续在洱海流域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其中推广配方肥、缓控释肥、高效微生物肥等新型肥料5万亩以上,扩大精准施肥技术推广范围;建立健全有机肥替代化肥补偿机制,2017年推广商品有机肥1.6万吨以上,到2020年力争达到5万吨以上。   2、实施化学农药减量化工程   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结合农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禁化学农药,把好源头关。抓好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新品新技术和安全用药技术,2017年着力抓好千亩农田生态系统示范区、万亩公共绿色植保示范区、万亩连片化学杀虫剂零使用示范区建设。   3、实施节水灌溉工程   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并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   (四)实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1、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   将城市建成区和洱海海西1966米界桩外延500米,“北三江”、波罗江、白塔河、棕树河及苍山十八溪河道两侧各200米的范围划定为畜禽规模化禁养区,洱海流域其余区域划定为规模化畜禽限养区。   2、严格畜禽类养殖管控   对禁养区内防疫、养殖、用地等手续齐全的规模养殖场,限期于2018年底前完成搬迁并给予生态补偿,手续不全的将依法取缔。在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并执行最严格的备案管理,对手续不全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限期于2017年上半年完善手续,并严格按规定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在限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及散养户若出现违法排污,一经查实依法关停。   3、清退库塘水产养殖   在2016年完成签订退塘协议859.23亩,清塘退养151.33亩的基础上,2017年完成全市洱海流域范围内养殖库塘清退工作,清退的库塘交相关部门用于多塘系统等环保设施建设。   (五)实施畜禽粪便、秸杆、农膜资源化利用工程   1、强化畜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建立健全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补偿机制,年内增加畜禽粪便收集点2个,收集处理畜禽粪便8万吨以上,做到应收尽收。   2、提高秸杆资源化利用率   在现有的堆肥还田及青贮饲料等传统资源化利用方式的基础上,依托顺丰公司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在大理镇、银桥镇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田多汁固体废弃物原位处理和资源化装置、高纤维秸杆堆肥资源化处理装置和碳化装置,开展大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有效减少野外焚烧作物秸杆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开展农膜收集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补助机制,引进并扶持企业合理布局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对回收废旧农膜给予相应补助,建立有效的农膜收集资源化利用体系。对少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袋等,鼓励农户集中收集,并进入村落垃圾收集清运体系进行焚烧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对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对生态农业的综合效益认识不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价格比常规产品高,但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没有较高的认识,对生态农业建设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对生态农业广阔的市场前景认识不足,大部分农民注重的短期效益,甚至采取掠夺式经营,为了赚取眼前利益,不惜破坏农业生态环境。   (二)农业技术服务滞后,生态农业配套技术少   在生态农业建设探索实践中,大理市开发了许多具有市域特色的生态农业模式,但值得推广的生态农业配套技术很少。在良种选育、有机农产品生产、节水灌溉、生物能源开发等方面的科技水平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在绿色无公害生产上,只强调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提倡施用有机肥,但没有从更高的技术层次上形成系统的产品质量提高方法,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技术无法在大面积的推广应用。   三、发展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要提高对加快生态农业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一行动,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整合农业、扶贫、劳动、科技等部门培训项目,利用市职业技术中学和农广校等培训平台,开展生态农业技术培训,加强生态意识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生态农业理念,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安全教育、生态教育、诚信教育,使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相关知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度,增强群众、企业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大政策扶持   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加大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资金投入。整合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资金,重点用于生态农业建设。设立生态农业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品认证补助、龙头企业扶持、技术培训等资金补助和奖励兑现。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落实兑现外来投资企业按规定应享受的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生态补偿补助机制,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农业生态恢复和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黑光灯、黄板、蓝板诱杀害虫技术的企业、农户进行生态补偿。   (三)培植、巩固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围绕生态农业建设目标,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的要求,在确保粮良安全前提下,巩固提升绿色水稻、蚕豆、蔬菜、花卉、蓝莓等优势产业,利用大理市良好的生态环境、浓郁的民族风情、名特优农产品资源优势,实施生态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打造大理生态农业品牌。   (四)积极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   近几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部分家庭只有老人孩子留守,大多只种常规、好照顾的作物,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针对这一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促进经营权向有能力,有技术的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集中利用土地的同时,还可给留守的农村妇女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创造就近务工机会。   推荐期刊:《林业与生态》(原:湖南林业)(月刊)创刊于1953年,由湖南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主办。《林业与生态》获全国优秀科技期刊、湖南省农村优秀出版物、多次获得全国“梁希林业图书期刊奖”、湖南“双十佳”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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